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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诚信岂容“缩水” 电商平台缺斤短两要不得 版次:04  作者:  2025年05月29日

本报讯(记者 闫军 通讯员 王滔)近日,通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网络买卖合同纠纷,通过云端调解平台促成双方和解,践行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司法理念,以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担当实现案结事了。

2025年5月的一天,王先生在家刷短视频,突然看到某主播介绍一款垃圾袋的促销广告,表示该垃圾袋是加厚免撕,并带有艾草香味。王先生果断以59.9元的价格下单“5大卷390只”,心想足够用一年。

三天后,快递如期而至,拆开包装的瞬间,王先生就对垃圾袋数量产生了怀疑。他仔细数了三遍:总共5卷,每卷62只,合计310只。王先生决定要跟商家较个真。双方私下协商赔偿无果后,王先生将该网店诉至通川区人民法院,要求退货退款,并支付赔偿款500元。

通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,王先生与某网络商铺依托电商平台缔结的垃圾袋买卖契约,系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网络购物合同法律关系。涉案商铺未依约向消费者足额交付标的物,经查实际交付商品数量仅为310只,与合同明示的390只供货承诺存在显著数量差异。该商铺在经营活动中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商品信息,其销售行为明显构成消费欺诈,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及赔偿责任。本案经通川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:某网络商铺全额退还购物价款,王先生保留所收商品不予退还。

法官指出:小商品缺斤短两看似小事,实则侵蚀消费信任、破坏平台信誉、扰乱市场秩序、挑战法律底线。网购时消费者易陷价格陷阱,应留存交易凭证后,依次通过协商、平台投诉、12315投诉及诉讼维权,让违法商家承担法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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