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庆三年正月,勒保以总统兼四川总督,专事清剿,清军云集东乡,又有桂涵、罗思举两支乡勇充当清军前锋。乡勇通晓民情,信息灵通,熟悉地情,对白莲教武装的活动构成极大威胁。二十三日,王三槐、徐添德率部进入通江,攻占通江县城,杀知县涂陈策。随即转战巴州、营山、仪陇等地。三月,陈兵达县西南边境石梯坎,渠县静边寺、岩峰尖、贵福驿、涌兴场、三汇场一带,连营120余里。宜绵唯恐达县有失,急忙调兵回防达州城。
三月,清军当局采纳龚景瀚“坚壁清野”“剿抚兼施”之策,对白莲教武装的军事行动予以致命的制约。
龚景瀚随宜绵入川参与军事,对清军、乡勇、白莲教武装有极其深刻的研究,优势、劣势、利、弊,攻、防,剿、抚有比较性的分析,写了一篇《坚壁清野议》和一篇《抚议》。
《坚壁清野议》开宗明义地指出:自白莲教举事以来已历两年,至今尚未平息,有人认为是朝廷兵力不足,于是“调邻省(之兵),增新兵,募乡勇”,以多为贵。“仓促募兵,但取充数,非市井无赖之人,即穷苦无聊之辈,纪律不习,技艺不精,心志不齐,胆气不壮,遇‘贼’则有鸟散耳……”,乡勇守护乡里很勇敢,如果要他离乡远征,又受身家和妻室儿女牵挂,加上平时没有享受到政府的点滴恩惠,一旦要他外出卖命,是难以从命的。对乡勇恩宠过甚“则玩而骄”,约束严了“则忿而散“;有的乡勇头目“浮开名数,冒领钱粮”。“况且兵勇多,则粮饷广,粮饷广,则运转难。国库钱粮虽多,耗费千万在所不惜”,“而民间之疲于挽输(搬运),困于差徭者不知凡几矣,文报有站,粮运有台,军营之移徙,使节之往来,其侠马不能不资于民力。近地不足,调之远处州县,虽官府给了价值,马数百匹,道途之费,守候之费,津贴之费,司事者口食之费,皆派之里下”。不廉洁的经办人员又从中舞弊,天长日久,老百姓穷困不堪,社会又会生乱。“况且将领不能约束兵丁,所过甚于盗贼,乡勇从而效尤。激而生变,是所忧者不独在邪‘匪’也。”
龚景瀚进一步指出,目前大军清剿有几大难处:白莲教武装奉行“流寇战术”,“因粮于民”……窜无定向,亦无定期,往来自如。“我之进退,反不能自主,‘贼’合而我兵不得不分,‘贼’分而我兵遂不能复合。焚掠裹胁,‘贼’愈杀而愈多;疾病死亡,兵日添而日少。剿则无以为守,守则无以为剿…… ‘贼’势益张,兵气益馁,日延一日,事恐不可问矣(问题就更大了)”。
各地人民逃避,城池空虚,主要是民心不安,地方官员无主见,百姓无依靠。当务之急是安定民心,“民志固则‘贼’势危,使之无所裹胁,多一民即少一‘贼’矣。”百姓安居,使白莲教武装无所掳掠,必须要实行“坚壁清野”办法:“责成地方官巡行乡邑,晓谕居民,团练壮丁,建立寨堡,使百姓自相保聚;并小村入大村,移平处就险处,深沟高垒,积谷练兵,移百姓所有积聚,实于其中。‘贼’未至,则力农贸易,各安其生;‘贼’既至,则闭寨登陴①,相与为守。民有所恃而无恐,不至于逃亡。”
实施“坚壁清野”之策必须整饬吏治。选贤任能,专司其事。砖石木料匠役之费由政府开支,只有壮丁侠役由民众承担。对其中贫困民众给以口粮“以代赈恤”。各寨堡选用能人经理。其次,则清查户口,整编保甲,实行联保联坐;训练壮丁,编为部伍,武器枪械政府给价,勤加训练,使其各有所长。
各寨积贮粮谷,寨堡之中建仓数间,由政府出钱将富家囤户之粮悉行收买入仓,无者买于邻近各乡。官兵经过,即以此粮供支。“贼”至闭寨。壮丁守陴,按名给粮,毋令家食。其鰥寡孤独、贫乏残疾及家稍充而实无粮者,准其照册分别赈借,乱定之后,逐年清偿。地方政府筹措经费,对所有筑堡、挖壕、建仓、买粮、备置军械、一切守御器具,及搭棚,盖房之费全由官府供给。唯仓粮之数由政府派官掌管。所耗官粮除政府承担部分之外,不足部分“匀摊于堡寨居民,(乱定之后)分为十年或八年随(田)地征还”。
实行“坚壁清野”之策有十大好处:可以“保全良民,潜消‘贼’势;可以制负固之‘贼’;可以保障州、县;可以不设粮台,官无转运之费。民无搬运之劳,省台站之费;可以省兵,兵省则差徭亦省;保甲制度严密,奸宄无处藏身;剿抚兼施,兴教化,可以使个别人改恶从善;无事之时,按籍而稽瞭如也,有事之时,画地而守井如也”。
龚景瀚所著《坚壁清野议》最后从利害两方面作了辩证比较论证:筑寨、建仓、屯粮、备置军械、训练壮丁、安置贫弱……肯定花钱,劳民,“夫成大事者不惜小费……今州、县大者,筑寨堡数十处,小者十余处。一省所办不过三四十州、县,裒多益寡(取多余的以朴不足),合计每省不过用银一百万两而已……较之养兵,养乡勇,每日需银百万两者,其费何如?”况且还没完没了。只是买粮费用太多。但是,粮分储于寨堡,与储于州城、县城,无多大差別。“其余借项,分年带征归款”。有人认为实行“坚壁清野”事务繁琐,但与调兵、遣勇、转运粮草,吊生恤死,安置失业难民相比较,还算简便。再则,“兵愈增而差徭愈重,师愈久而扰累亦多”,长此下去,百姓见‘贼’将不逃而合矣”。
龚景瀚接着又写了篇《抚议》,主张剿抚兼施。他通过实际调查,发觉白莲教起义武装之中的领导者、骨干成员当然是白莲教信徒,这些人“入教既久,心性俱迷,信其矫诬之词,妄作非分之想,不惧不悔,视死如归,冥顽不灵,非可以情理化导者也”。其中有少数“富者畏祸,贫者贪利,(入)邪教以避灾、得财”,听信了这些邪说,一时不察,盲目信从,参与其事。这些人平素并无不良行为。他们误入歧途。一经有人举报,乡勇将其抓获之后,想侵夺其田宅家产,“以多杀为功……妇孺骈诛,其存者不得不栖身‘贼’巢,以为苟延性命之计”。
有不少精壮百姓被教徒裹胁之后,強迫令其拜师入教。胁迫他们去杀人放火。“押令随行,与官兵相遇,授以戈矛,驱迫前进,仓卒打仗,官兵亦无从辨识……”,他们想逃逃不出。即是逃出来,被乡勇、官兵抓获之后,不听申辩,即行正法。这样一来,他们从‘贼’之心益坚,而‘贼’之所以日多。《清史稿·仁宗本纪》载:宜绵等“分募乡勇入伍剿‘贼’(嘉庆二年秋,皇帝)诏曰:“闻‘贼’每逼平民入夥, 迎拒官军,官军报捷,所称杀贼多系平民,非真‘贼’也,故日久无功。领兵大员,尚其设法解散,勿令玉石俱焚。”接着又下诏:“自教匪滋事以来,迫胁良民,楚毁田舍。民非甘心从‘贼’,欲逃无归,归亦无食。亟宜招抚解散,而非空言所能收效。应如何绥辑安插,令勒保询之刘清②及他良吏,筹议良法,俾可施行,速具以闻。”其后又诏告天下:“自古惟闻用兵于敌国,不闻用兵于吾民,自相攻击,屠戮生民。朕日夜哀怜,几至寝食俱废。百姓极困思安,以劳思逸,谅必一见恩旨,翕然来归,钦此。”
但是,被裹胁者多不识字,即是遍贴《诏》告,教众防守甚严,难以知晓。龚景瀚建议于两军对垒之际,官兵树大旗“招抚难民,从‘贼’营逃出者,或被盘获者,无论是‘贼’是民,曾否杀人放火,均不得擅杀,送交地方官问其姓氏里居,愿留者妥为安插,归藉者酌量资送。风声传布,孰不求生”?并实行奖赏办法。此外对各省参与起义的教徒和被裹胁的百姓要区别对待,“其来归者量为迁移,方可相安无事。”
徐添德起事于达县之初,就遭到地主武装的反击。亭子铺人卫国平是明朝“三朝元老”卫承芳的后裔,他组织“义勇与徐部交战,斩杀了徐添德的父亲和女儿”。达县人杜茂材,在安徽省某地任州判。嘉庆元年秋“解饷至川”,归家省亲,值徐添德起义,便组织义勇平乱,擒杀教首何三元,“又请自造军火,动用木瓜铺、金垭场各社仓积谷作为军饷。地方官上报朝廷,准留本州领管乡勇”,他主持在金马坪修木栅以栖老弱,设卡十七处御敌。其后,鉴于木栅易朽,倡捐三千多两白银,助修石寨一座,纵四里,横一里,建哨楼二座,凿水井六口,造枪炮千余支,又在大寨东南一带督筑小寨七十余座。嘉庆三年,杜茂材“协同官兵击‘贼’共十一战”,擒‘贼’毙‘贼’首十一名,全境倚之得安。”
注释:
①陴:本指城墙上的矮墙、女儿墙,引伸为寨。
②刘清,字天一,贵州广顺人,由拔贡进入仕途,初任四川冕宁县丞,代理东乡知县。其清名为四川之冕,体察川民疾苦,知道白莲教众起义是“官逼民反”,他主张招抚、劝谕教众归顺,免遭清军屠戮。白莲教徒对刘清也怀有幻想,总认为他是爱民的清官。所以嘉庆皇帝令宜绵等去征询刘清实行剿抚兼抚的具体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