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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网购脱毛膏变“毁容膏” 经记者协调与商家达成赔偿协议 版次:05  作者:  2025年04月24日

丁先生使用脱毛膏后出现过敏反应。(受访者供图)

本报讯 (记者 田乙斯) 近日,在达州工作的贵州籍居民丁先生向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求助,称他使用了网购的脱毛膏后,面部和颈部皮肤出现红肿、起泡,甚至溃烂的情况,虽已成功退货退款,但商家拒绝赔偿。

据丁先生讲述,4月9日,他在微信朋友圈刷到一则来自微信小店平台“桃某甄选”发布的脱毛膏广告。视频中,男士使用脱毛膏后胡须脱得干干净净,仅需36.88元一支,他随即下单购买。12日收到脱毛膏后,他按照产品说明进行了皮肤过敏测试,随后涂抹于面部。然而,短短7分钟,脸颈部位便传来灼烧的剧痛感。丁先生立即擦掉脱毛膏,但涂抹处迅速出现红肿、起泡、溃烂。

丁先生事后与平台商家取得联系,商家同意办理退货退款,但对于丁先生提出的医药费赔偿却予以拒绝。此后,商家甚至不再回复丁先生的消息,这让他十分气愤。“毕竟是因为使用了这个产品,我的脸才受伤,现在联系不上商家,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。”丁先生无奈地说。

记者通过网上查询获悉,微信小店平台“桃某甄选”经营主体实为“长沙市开福区政连某百货店”,登记机关为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。4月16日,记者接到丁先生的求助后,第一时间联系开福区市场监管局,并反映这一情况。该局工作人员随即与商家取得联系,积极协调处理此事。18日,商家主动联系记者,并表示愿意协商解决。但在后续商家与丁先生的沟通中,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。记者再次致电商家时,商家电话未能接通,查看该店铺,发现其商品均已下架。

4月20日,记者再次就此事与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沟通。工作人员表示,商家已提供相关质检证明和检测报告,证明该商品为合格产品。对于丁先生使用产品后出现过敏的情况,由于无法举证是使用该产品直接造成的,且即便认定为过敏,也需要丁先生出具三甲医院开具的相关证明,并将该产品送到相关质检部门进行检验,以确定产品是否合格。

4月21日,在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的调解下,丁先生与商家双方达成赔偿协议。

医生支招:如何选购护肤品?

据了解,每年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护肤品过敏投诉案例众多。对于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护肤品,记者采访了通川区中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肖高宝。

肖医生表示,若需要使用功能性产品,应在正规店铺购买,且尽量选择“药”“械”字号产品。相对于身体其他部位皮肤角质层更薄、更敏感的,特别是私处、腋下、面部,更应谨慎选择和使用。使用护肤品前先做局部试用,可在耳后或手腕内侧少量涂抹,观察24小时至48小时,无不适症状再用于面部。产品要根据自身肤质选择,如干性选滋润型,油性选清爽型,敏感肌选温和无刺激的。同时,仔细查看成分表,避免含已知过敏成分的产品;注意产品保质期和储存条件,过期或变质的不要用;换护肤品时循序渐进,不要同时更换多种,便于判断过敏源头。

当出现过敏症状时,应立即停用过敏护肤品,并用清水将脸部残留护肤品清洗掉,采取措施缓解。若过敏症状较轻,如轻微发红、瘙痒,可通过冷敷减轻不适感,每次15分钟至20分钟。避免抓挠过敏部位,以免皮肤破损引发感染。过敏后,要避免使用化妆品和其他刺激性护肤品,让皮肤得到充分休息,恢复周期为3天至5天。若症状持续不缓解或加重,如出现肿胀、水疱等接触性皮炎症状,需及时就医,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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