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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“交六千元‘介绍费’求职遭拒 退款陷纠纷”后续 双方达成和解 退还五千元中介费并解除协议 版次:04  作者:  2025年06月18日

本报讯 (见习记者 王刚) 本报昨日刊登了“交六千元‘介绍费’求职遭拒 退款陷纠纷”一文,目前记者获悉,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,求职的苗先生已收到四川灵鑫船舶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灵鑫船舶”)5000元退款,剩余1000元作为灵鑫船舶的服务成本,双方正式解除协议。

根据苗先生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,灵鑫船舶已通过公司账户向其支付5000元退款,并同步出具《解除协议确认书》。苗先生表示,虽然没有拿回全额费用,但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,目前的结果可以接受。他还透露,双方在协商中约定,灵鑫船舶不再为他推荐岗位,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其个人信息。

灵鑫船舶负责人贾女士告诉记者,公司始终秉持“友好协商”原则,考虑到苗先生的实际需求,最终同意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提前终止合作。她表示,此次退款并非承认违约,而是基于“客户体验优先”的商业考量,对于收取的1000元费用,她解释为公司已实际产生推荐岗位的人力成本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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